关于鲁迅“濯足”
鲁迅《日记》中有多处说到“濯足”,因为“沧浪之水浊兮,可以濯吾足”,所以,论者往往以为“濯足”乃借喻不洁之事,直言即“做爱”。
但此事不确。理由有二:
一、鲁迅《日记》中关于“濯足”之记载不多,有时密集有时空旷,并无规律可言。“做爱”频率如此,不可信。
二、鲁迅《日记》中关于“濯足”之记载最后一次是1936年10月12日,距离鲁迅病逝只有一周时间。此时鲁迅已经大病,言“做爱”,不可信。
考日语“足”(あし、そく)字,其词义有“钱、利息”之意。鲁迅此处很可能是在做“收支统计”或“计算盈亏”。古有“不言利”说,故论及钱货,往往以为“不洁”,故鲁迅自我调侃,谓之钱财不过如“浊水”,此水不可“濯我缨”,然“濯我足”差堪当之。于是,《日记》有“濯足”之语。
若此,“濯足”之说,上述两“不可信”自可信之矣——钱财收入无定,有时密集有时空旷,故无规律可言;逝前一周,又有钱财之事,鲁迅自知来日无多,需要向家人交代,故有“濯足”之举。
要之,“濯足”者,“钱财”之事也。周作人《日记》曰“洗脚”亦可如是观。
以上所论未必属实,“濯足”者,“手淫”或“嫖妓”似更可信。相传鲁迅在写作《野草》的时期除了心灵的孤寂以外,还要面对性要求得不到满足的煎熬,偶尔“濯足”一下,也属人之常情吧。